2020-03-12 17:52 来源:未知 |
从今天上午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为更好地应对疫情严重影响,纾解文旅企业的经营困难,我省出台《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 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加大疫情防控力度、缓解企业经营压力、助推市场恢复活力、增强产业发展动力四大项共20条举措。
“既着眼解决企业当前的经营困境,又兼顾全年甚至更长一段时间旅游市场恢复和产业发展,在多措并举、确保全省文旅系统不发生疫情的基础上,帮助文旅企业脱困、发展。”省文化和旅游厅副厅长孙树娥介绍,我省各地将根据疫情形势变化,精准实施复工复产,要求旅游景区、饭店、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影剧院、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等单位分级分区分类别逐步开放,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并配备临时应急隔离场所。
为缓解企业经营压力,我省加大专项扶持力度,调整省市宣传文化旅游发展资金,用于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各类文旅项目贴补。据省财政厅副厅长孙庆国介绍,从省级宣传文化旅游发展资金中安排1.5亿元,采用股权投资、贷款贴息、以奖代补等方式,重点用于受疫情影响较大的项目建设、集群发展、设施升级改造、宣传推介、文化惠民活动等,支持文化和旅游企业渡过难关、健康发展。同时,提前兑付奖励补助资金,对业绩突出的入境旅游企业给予接待游客人天总量奖、包机奖、邮轮(游船)奖等奖励,帮助企业缓解资金压力。
在增强动力帮助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方面,《意见》提出,我省将组织创建首批省级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重点扶持一批文创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企业,开展第六批山东省重点文化产业项目、重点文化企业、重点文化产业园区认定工作。省财政将对精品旅游、文化创意、乡村旅游等在建重点项目,给予贷款贴息、股权投资等支持。
鼓励文化科技企业申报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加快4k/8k电视、5G高新视频、网络视听、数字会展、数字娱乐、数字生活建设。实施“一部手机游山东”项目,构建智慧文旅综合服务体系。支持开展公益数字服务,对疫情期间免费向公众提供线上数字文化服务的优秀产品予以奖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