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日获悉,青岛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日前发布青岛流亭机场入境人员检疫和隔离“明白纸”,告知入境人员需接受的检疫及隔离办法。根据中国有关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为有效防范和应对境外疫情输入,保护国内外民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特告知如下:
一、自3月20日零时起,所有国家和地区经青岛机场入境且目的地为山东省的入境人员,以及从其他口岸入境未满14天的以山东省为目的地的人员,为安全防疫起见,须集中隔离观察满14天;相关费用请自理。
二、从青岛机场入境的任何经检疫有发热、呼吸道症状的人员,由120车转运到定点医疗机构进一步检测、治疗并隔离14天;其密切接触人员须送往指定的宾馆集中医学观察14天。
三、应集中隔离的入境人员,由青岛各区市轮流负责安排,实施集中隔离观察;目的地为省内其他市的入境人员,由目的地市疫情防控部门“点对点”接回;暂时无法实施“点对点”接回的就地隔离;目的地为省外的无症状且非密切接触人员,在经风险评估和检疫后可乘机继续前往目的地。
四、飞机抵达后,由海关实施检疫。目前青岛机场国际到达人数较多,高峰时检疫和行李提取时间较长,约需4至6个小时,请您耐心等待。期间根据疫情防控要求,不能提供正餐,机场提供饮用水和小点心满足您的需求。
五、入境检疫和隔离观察期间,有可能对您实施采样检测,请您给予配合。
六、检疫及隔离期间出现拒绝接受医学监测、隐瞒谎报病情、擅自外出等情形,引起疫情传播或者造成传播风险的,将被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青岛海关提醒,出入境旅客一定要如实、完整、准确填报健康申明卡,并配合海关做好体温监测、医学巡查、流行病学调查等各项卫生检疫措施,这既是对本人和家人健康安全的保护,也是必须履行的法律义务。